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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决赛通知
作者:秩名 发布于:2017-08-18 02: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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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第三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决赛选手注意:第三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决赛将于2011年9月16日— 9月20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日程安排:
1、 16日 全天报到
2、 17日 走台
3、 18日下午场 教师组比赛
4、 18日晚场 学生组比赛
5、 19日晚 颁奖晚会
二、 决 赛:演唱作品2首:
(1)、演唱一首2008年1月以后创作和发表的新作品。若发现选手演唱新作品与要求不符,经核实后,该选手参赛成绩将被取消。
(2)、选手从《决赛规定曲目》中抽唱1首,若所抽曲目出现重复现象,则重抽。
(3)、初赛、区赛、半决赛、决赛选手演唱时间一律不超过10分钟。
(4)、初赛、区赛、半决赛、决赛一律使用钢琴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