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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民族声乐大赛半决赛通知
作者:秩名 发布于:2017-08-18 03: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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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
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民族声乐大赛》半决赛将于2014年7月24日——
7月28日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如期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日程安排
1、 报到时间: 7月23日上午报到,最晚截止到7月23日下午14:30分报到结束。
2、 抽签: ⑴ 时 间:2014年7月23日下午15:30
⑵ 地 点: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⑶ 每个选手均需现场亲抽,不可带抽。
(因抽签不可带抽,参赛选手必须于23日规定时间到研究会办公室报到)
3、走台: ⑴ 时 间:2014年7月23日开始
随报到选手到达后安排走台时间。
⑵ 地 点: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音乐厅
4、比赛安排(拟定): 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音乐厅、歌剧厅
高等艺术院校与综合、师范类院校同时进行
24日 教师组
下午场 1:30开始 选手01号——22号。
晚场 6:30开始 选手23号——48号。
25日 研究生组
下午场 1:30开始 选手01号——22号
晚场 6:30开始 选手23号——48号
26日 本科生组
下午场 1:30开始 选手01号——21号
晚场 6:30开始 选手22号——42号
27日 本科生组
下午场 1:30开始 选手43号——64号
二、 参赛要求
1、 所有参赛选手均穿演出服参赛。评参赛证和抽签的序号条入场。过号不侯,视为弃权。
2、 参赛选手一律用钢琴伴奏。
3、 每位选手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现场有专人计时。计时从每首歌
曲钢琴伴奏起开始,钢琴伴奏结束计时停止。超时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4、 半决赛2首作品
第一首:
民歌、或根据民歌改编、戏曲风格或古曲风格的声乐作品任选一首。
第二首:
中国民族歌剧选曲一首 (男生、女中音不受此限制可任选)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地址:
北京朝阳区安翔路一号中国音乐学院东门行政楼八层802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秦老师 电 话:010-64859446 13811118074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民族声乐大赛》组委会
2014年7月
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民族声乐大赛》组委会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