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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第三次理事会闭幕
2013年11月10日至11日,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第三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会长、中国音乐学院名誉院长金铁霖教授,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副会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刘辉教授,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孟新洋教授,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主任马秋华教授等领导出席本次会议,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等音乐专业院校,南京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等专业艺术院校,中央民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综合师范类院校以及总政歌剧团、中央民族乐团等文艺团体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届大会。 本次大会首先对研究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之后通过了新一届领导成员名单,并对即将举办的第四届全国高校民族声乐大赛章程进行了探讨,最后由新一届领导成员向研究会艺术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颁发证书。 10日下午,大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新一届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名单。著名声乐教育家、中国音乐学院名誉院长金铁霖教授当选为研究会会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刘辉教授、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主任马秋华、上海音乐学院声歌系教授方琼、天津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主任赵振岭、星海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主任穆红、武汉音乐学院声乐系主任余承惠、西安音乐学院民族声乐教研室主任孟小师、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主任江向东、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孟新洋、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李海鸥、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王保华当选为副会长,其中马秋华教授为常务副会长。 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主任马秋华教授兼任研究会秘书长(驻会);天津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主任赵振岭、上海音乐学院教授方琼兼任研究会副秘书长;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俞子正、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赵德山任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秦斯同志任驻会副秘书长。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领导和团结民族声乐艺术界的学者、教育工作者、歌唱演员和从事社会业余民族声乐教育的工作者,共同努力为民族声乐艺术的研究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已连续举办六届全国民族声乐论坛、三届全国高等院校民族声乐大赛、三届民族声乐大师班,使全国民族声乐的教学水平在理论上更加系统化、学术上更加多元化、技术上更加科学化,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民族声乐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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